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调整优化推进创新驱动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操作细则〉的通知》(衢经信转升〔2020〕113号)、《关于印发衢州市大科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衢财企〔2020〕1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现就2020年度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注册在市级的市龙头企业、市标杆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注:市级范围内,含智造新城、智慧新城范围内企业,以及市区七三共享收入企业,不含智造新城、智慧新城锁定纳税人。
二、申报条件
1.龙头企业、标杆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年度研发投入(按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口径认定)200万元以上且占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3%(含)以上的。
2.对2020年衢州市本级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等级为D的企业不得申报2020年度企业研发费用补助。
3.申报企业必须在税务部门申报了2020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4.企业申报2020年度研发费用补助金额不超过企业年度地方综合贡献。
5.申报企业需在企业研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内录入匹配的研发投入辅助账,以备核查。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网址:(1)进入衢州市科技大脑
http://115.238.84.53:36789/ccpquzhou/
点击右上方加计扣除管理系统;
(2)直接进入 www.zjsti.gov.cn/jjkc.html
三、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登录衢州市政策信息服务平台(https://qzsqzzcpt.ysb.qz.gov.cn/front/index)点击政策申请,选择2020年度企业研发费补助政策进行申报,(移动端用户可通过浙里办-企业码-衢州专区申报)。按照申报主体税收归属,分别由智造新城、智慧新城、市科技局办理。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为2021年6月9日-6月29日。
2.申报企业要据实填报,金额精确到元,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3.联系人:
市科技局 郑慧娟 3047307 17706709025;
智造新城管委会 黄玮 3679380 18756001560;
智慧新城管委会 程玉节 3116580 18057080979。
附件:企业年度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
衢州市科学技术局
衢州智造新城管委会 衢州智慧新城管委会
2021年6月3日
附件
企业年度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地址 | ||||||||
是否龙 头企业 | 是否标杆企业 | 是否高新技术企业 | 是否科技型中小企业 | ||||||
申报年度 | 申请金额 (万元) | 联系人 | 电话 | ||||||
申报年度研发投入 (万元) | 申报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申报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 |||||||
上一年度研发投入 (万元) | 申报年度研发投入比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增加金额(万元) |